今年上半年,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收到商品房纠纷二审案件79宗,案件增长率达119%。法院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近两年来珠海地区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房地产交易大量增加造成的。
预售合同纠纷增多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这79宗商品房纠纷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高达68宗,所占比例为86.1%。法院工作人员认为,这是由于前几年房市热、房价高,预售成为商品房买卖的主要方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也因此相应增加。
纠纷原因中,最主要的是开发商延迟交楼,买房人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这类案件共有42件,所占比例为53.2%。另外,卖房者交付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差距较大,买受人要求返还差额房款的案件为19件,所占比例为23.9%;而出卖人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买受人要求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案件也较为常见。
消费者购房要谨慎理性
法院统计还表明,商品房纠纷中容易产生系列串案,即同一楼盘众多业主同时起诉开发商的案件,社会影响不可忽视。2009年前五个月,珠海市中院就收到5个系列串案,起诉的购房者多达59人,所占比例为购房纠纷案件总量的74.7%。在这类串案诉讼中,个案的审判结果,会影响到其他购买者的行为选择,产生群体效应,引起连串的社会影响。
法院工作人员提醒,由于房产价值巨大,且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一旦出现纠纷,则使购房者在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谨慎理性,尤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仔细研读,防止开发商限制买房人权利、增加买房人义务,减除己方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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