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珠海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谈房论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佛山住建局:房企自持租赁房须优先开发 不得捆绑销售

来源:  观点地产网 珠海房掌柜  2018-03-12 03:10:19
[摘要]佛山市住建局于3月7日发布《佛山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表示,自2017年5月起,房企自持租赁房须全部用于出租,不得销售或以租代售,单次租期不超过20年。 《意见稿》规定 ...

  佛山市住建局于3月7日发布《佛山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表示,自2017年5月起,房企自持租赁房须全部用于出租,不得销售或以租代售,单次租期不超过20年。

  《意见稿》规定,房企须优先开发自持租赁房,建设进度不滞后于地块其他商品房;自持租赁房须全装修交付,以栋为单位,相对集中分布,竣工验收备案前,须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提交《佛山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申报表》,之后才能申请同期商品房销售。

  申请商品房预售证前,房企须先提交自持租赁房的土地出让文件、监管协议、套间明细、预测绘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报属地镇(街道)房管部门和区住建部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暂缓办理预售或备案。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房企可自行出租自持租赁房,也可与中介机构合作出租,租金参考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发布的指导租金标准。不得一次性收租期内全部租金、不得以租代售、变相卖使用权,不得捆绑销售。除押金、租金、物管费等合理费用,不得以任何名目额外收费。房企租金账户接受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对每套房源的租金价格、流向和租赁期限进行监管。

  若房企宣告破产、合并重组、股权转让甚至涉诉等,自持租赁房方可整体转让,但继续用于出租。另外,以租代售的房企将被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失信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分享到:
责任编辑:吴玉华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龙湖双11购房狂享季倒计时4天!抢!下手要快
  2. 2家装成新居住行业入口 被窝升级发布“十心实意”安心承诺
  3. 3监管盯上金科股权变动深水区?
  4. 4鲁商生活服务于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在管面积1800万平方米
  5. 5发改委: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6. 6万科香港项目累售36亿港元 新世界半年卖出逾980个单位
  7. 7阳光城为三家子公司提供29.61亿元担保 累计担保总额956.6亿
  8. 8佳兆业上半年合约销售额638.5亿元 同比增77.2%
  9. 9万科香港项目累售36亿港元 新世界半年卖出逾980个单位
  10. 10阳光城为三家子公司提供29.61亿元担保 累计担保总额956.6亿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