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国土局获悉,《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通过。按照国务院批复,珠海将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据悉,至2020年我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49200公顷。
批复称,珠海应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8937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4408公顷以上。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96公顷;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稳定基本农田数量,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同时,国务院还要求珠海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49200公顷,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2022-12-0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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