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连续发表了6篇聚焦房价的评论文章,矛头直指地方政府,痛批高房价的根源所在土地财政以及腐败所酿生的高地价高房价。在最近的一篇 《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中指出,中央2010年财政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完善房产税。因此业内人士猜测,这些信息旨在为推物业税开道。
房子问题目前是很多百姓的头等大事,也已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发财的策略严重侵害了百姓的利益,最近接连发生的杯具门、活埋门、拆迁自焚等事件中还让人看到了地方政府和百姓对立的迹象。在一些地方官员的眼里,地价已贵于人命,所以自焚、跳楼已阻挡不了土地的滥征。
让地方政府如此热衷于房地产的原因并不是房产的商品属性,而是它的投资投机属性。据统计,上海、北京和深圳房屋的空置率已达到40%,去年11月还有一份调查显示有七成房子被投资者购买。房价被投机客炒高后,地方政府就更乐意用它赚钱,全然不顾自己为百姓服务的职责。
用开征物业税的办法来抑制房价的想法由来已久,这或许也是“和国际接轨”的一个项目。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要结合我国自身的情况,合理做出各方面的调整,才能保证征收物业税达到原来预想的目的。
开征物业税应先确定产权的所有性质,国外对房产收税的前提是业主对土地和房屋拥有永久的所有权。我国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限为70年,因此业主拥有的仅仅是70年的租赁合同。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征税根本就不符合税的定义。
房价降下来将直接受惠于低收入者和无房者,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却对此有些担忧,本来就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再交房产税岂不更惨?房产税是为了居者有其屋,不是为了创收。因此只能对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房产的投资客、高档别墅所有者征收房产税。首先是因为出台物业税的目的是要抑制房价,而房价正是被这些人炒起来的。其次,对房奴而言,他们的房子只是一个栖身之处,没有什么投资的成分。让他们有房可住是政府的责任,不能变本加厉地对他们收取房产税。
开征物业税后,交不起房产税的炒房者就得抛出手中多余的房产,地产商们恐怕也得降价出售,这肯定是房地产市场的利空消息。这时候恐怕不止是炒房者、开发商在着急,地方政府因自己的财路被堵、GDP下降会更加着急。物业税是个新东西,官员的政绩考核办法也得趁此换个新的了。
2022-11-2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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