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中星微置业有限公司以4000元/㎡竞得位于横琴新区中心大道东侧、港澳大道南侧、艺文五道西侧、天沐河北侧的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商业及人才公寓用地。土地编号珠横国土储2017-07号,总价6.67亿元。
据悉,宗地面积65463.80㎡,出让年限为科研用地50年、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块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66677.6平方米,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办公)≥70%、商业≤5%、人才公寓≤25%。
根据挂牌文件得知,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1个月内(港澳地区企业6个月内)须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成立一家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地块用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高新技术产业(办公)部分(约11.68万平方米)的限制销售比例为50%,其中30%(约3.50万平方米)由项目用地竞得企业(在横琴注册的公司)自持,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五年且满足《监管协议》合作内容后可申请核准销售,20%(约2.34万平方米)只限销售给关联单位,具体按横琴新区总部经济项目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用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商业部分(约0.83万平方米)不限制销售。
地块项目用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人才公寓部分(约4.17万平方米)有条件限制销售:人才公寓可分户办理房地产权证,仅限于销售给竞得人及其关联企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其中,55%销售给竞得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横琴工作并且连续在横琴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员工), 外籍员工不受限制。自人才公寓整体完成质量验收后满6年方可对外转让;人才公寓分割销售、转让时无需再补交地价款。
地块开、竣工时间: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取得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且建设开工;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达到建设标高±0.00;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全部单体封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8个月内竣工。
2022-12-09 14:19
2022-11-21 10:36
2022-11-21 10:30
2022-11-03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