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方圆以5851元/㎡配建13537.25㎡竞得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文楼路西南侧、傍德路东南侧的宅地,土地用途:A区为二类居住用地;B区为公共道路边绿带用地。土地编号珠国土储2018-05,总价7.92 亿。
据悉,宗地面积51344.35㎡(A区:45124.15,B区:6220.20),容积率约≤2.64且>1.0,出让年限住宅70年;公共道路边绿带用地50年。
据悉,地块最高楼面限价7239元,最高限价9.8亿。
值得注意的是地块须配套建设的公厕(≥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5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住宅建筑面积的10%配建,即13537.25㎡)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高栏港区管委会,并由高栏港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高栏港区管委会。
地块配建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下称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发企业应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
地块配建住房原则上不集中建设,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在项目批准预售或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配建住房产权无偿归高栏港区管委会所有。
地块B区用地仅用于建设公共道路边绿带和城市市政设施,公共道路边绿带由用地单位按照规划要求与本项目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进行规划条件核实,不得圈占或擅自使用,竣工后无条件对外开放,绿带及其用地的产权无偿移交高栏港区管委会所有。
2023-03-1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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