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珠海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听证会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会议室(603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及邀请的形式确定,这其中包括市民、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法律界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代表,及政府部门代表。
本次《办法》的意见征求稿总共分为六章,以下是本次听证会确认的重要信息:
《办法》规定,所称的租赁住房是指除宾馆、酒店、招待所、办公、商业外,已进行不动产登记并进行租赁的住房。
1.实现网上签约:将人口(含家庭)、住房等基础信息纳入本市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相关信息共享和租赁房源网上备案、房源网上筛选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
2.统一合同范本:相关部门将制定《珠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范本;
3.非居住单位不得单独出租:原住房的间是最小的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停车场等非居住单位不得单独出租;
4.人均建筑面积需达15平米:出租的居住面积需达到人均15平米。
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备案制度后,将提升对住房租赁人群的公共服务水平,非珠海市户籍的承租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同样,住房租赁的职能部门可以将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处罚信息纳入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的信用系统。下一步珠海还将对投诉日益增多的、正在兴起的二手房民宿加强监管。
随着城市中年轻人的租房需求不断增加,在政策、资本和消费升级的共同推动下,长租公寓成了当下火热的行业,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外溢至租房市场。
据了解,目前珠海的租赁市场处于稳健发展的态势,租金的涨幅波动并没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而翻起太大的水花。
作为新时代住房市场发展的产物,长租公寓有属于自己定位的群体,其功能及配套更加多样化,因此受到了广大年轻群体的欢迎。另一方面,长租公寓的身上有许多“共享经济”的影子,居民可以共享很多资源,降低了租赁成本,也降低了入住成本。在给用户带来更多生活体验的同时,也能让用户之间有更多交流的机会,促进社区和谐。
自去年中央政府提出“房住不炒”定位、推出“租购并举”的顶层设计开始,培育发展以长租公寓为代表的住房租赁市场成为国家从供给侧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
长租公寓潜力巨大,多主体纷纷涉足。近年来,伴随政策利好长租公寓以及需求的逐步释放,多主体纷纷进军长租公寓市场。2012 年为长租公寓行业快速发展的元年,大量专业租赁公司进入该领域,如 YOU+ 公寓、优客逸家、青客公寓等,房企与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也迅速加入竞争。而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品牌房企也加入了长租公寓的角逐。
今年7月份,继龙湖冠寓之后,万科泊寓也正式进入珠海,落子横琴和新香洲。而早在5月份进军的龙湖冠寓首进珠海,分别在5月份和6月份落子前山及保税区。
东方证券2017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至2030年中国租赁人口将达2.7亿人,整体市场规模将达4.2万亿元。
“租赁人口的增长来源于持续增长的流动人口规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将有更多人口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聚集,给一二线城市提供增量租赁人口,中国的整体租赁市场规模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当下,长租公寓的兴起,激活了住房租赁这个曾被房企忽视的微利行业。使用价值的回归、租售同权的预期,正日渐撬动“买房住”这个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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