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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井岸某小区开发商摆乌龙 一单车房一房两卖

来源:珠江晚报   珠海房掌柜  2009-06-17 10:06:00

原本是自己买的单车房,却住进来一个陌生人,家住斗门区井岸镇某小区的傅女士很诧异,当她弄明白是开发商“摆乌龙”,将单车房“一房两卖”后,愤然将其告上了法庭。近日,斗门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民事调解。本报记者 陈 岩通讯员 文加化 柳 宾

记者从该院获悉,2004年,傅女士在井岸某小区购买了一间房,同时购买了房屋首层的一间单车房,该单车房面积近9平方米,当时花费金额约1.4万元,开发商方面给她开了一张收据。由于一时用不上单车房,傅女士一直将其空置。去年年中,傅女士偶然间发现自己的单车房竟然变成了别人家的卧室,里面住着一位老太太,这让她感到愕然。后来,傅女士才弄明白,原来这个单车房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发商又卖给了别人。

斗门区法院调查后获悉,再次购买这间单车房的是小区3楼的业主徐某,他早在2002年就住在这里,与这间单车房相隔一条小巷,从其家中就可以看到单车房。2007年4月,由于徐某的母亲摔伤了腰和腿,不方便上下楼,徐某便向开发商购买了这间单车房,并支付了1.3万元房款。在非毛坯过后,徐某将母亲安排在了单车房内居住。

一个单车房却有两个主人,大家当初都花了钱,要想最终确认归属只好法庭上见了。傅女士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归还单车房,而徐某则作为第三人出庭。经过斗门区法院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协议,开发商补偿单车房购房款、利息及非毛坯费共2.2万元给第三人徐某,而徐某则于上月下旬搬离单车房,将单车房返还给傅女士。

斗门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前些年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立法不完善,导致管理缺位现象严重,出现了不少“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造成购房者的财产损失。因此,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慎重调查,然后再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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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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