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八城公积金互贷合作,对促进珠三角住房消费、实现住房公积金资源共享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各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有所不同,部分职工在申请贷款时还是会碰到一些现实问题。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今年4月份以来,因到外市购房需贷款而到该中心开具相关缴存证明的约有180份,其中属于到中山市购房的约占87%,占据绝对多数。针对我市人士到中山市购房比较普遍的现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在中山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如下一些规定务必掌握:
一是必须购买普通型自住住房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省规定,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二是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必须至少有一年以上存款余额。
三是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四是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30%。如果是属已结清所有住房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35%;属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必须从结清日起一年后,才可继续申请。
五、符合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规定需向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珠海居民,必须先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证明。其他资料则按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
2023-11-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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